第二六五期
一九九九年 九月
( 一 ) 飲 其 水 懷 其 源 。
( 二 ) 大 丈 夫 , 當 容 人 , 勿 為 人 所 容 。
( 三 ) 重 人 者 恆 重 之 , 侮 人 者 人 恆 悔 之 。
□ 李 曾 超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