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 十 月 |
第 338期 |
各 位 長 者 有 否 往 新 的 醫 生 求 診 時 , 被 問 及 正 在 服 用 何 種 藥 物 時 , 可 能 頓 然 不 能 準 確 地 作 出 回 答 , 因 而 不 能 使 醫 生 立 時 掌 握 你 的 服 藥 情 況 , 而 拖 延 了 對 你 的 診 症 。 所 以 若 往 求 診 時 , 長 者 該 隨 身 攜 帶 一 張 藥 物 記 錄 咭 , 以 利 醫 生 作 出 參 考 施 藥 治 病 。 藥 物 記 錄 咭 應 有 以 下 的 資 料 : 1. 你 的 姓 名 、 所 患 疾 病 。 2. 所 服 藥 物 的 名 稱 ( 學 名 為 佳 ) 、 劑 量 ( 單 位 以 毫 / 微 克 為 佳 、 避 免 用 粒 數 ) 、 服 食 次 數 、 及 注 意 事 項 等 。 3. 若 有 過 敏 記 錄 的 藥 物 , 應 註 明 。 此 外 , 由 於 藥 物 的 種 類 和 劑 量 皆 可 能 在 覆 診 或 入 院 後 有 所 改 變 和 調 節 , 長 者 應 請 家 人 或 藥 劑 師 經 常 將 記 錄 更 新 , 以 便 醫 護 人 員 掌 握 你 們 用 藥 的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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