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 前 傳 出 政 府 有 意 向 低 收 入 長 者 每 月 發 放 一 千 一 百 元 清 貧 長 者 津 貼 , 取 代 現 時 每 月 七 百 零 五 元 的 「 生 果 金 」 , 受 到 強 烈 批 評 後 , 又 再 提 出 一 套 「 換 湯 不 換 藥 」 的 方 法 , 在 現 有 生 果 金 以 外 , 多 發 放 約 三 百 元 津 貼 , 並 放 寬 申 請 資 格 , 使 長 居 內 地 的 長 者 都 可 申 請 , 變 相 鼓 勵 清 貧 長 者 返 內 地 居 住 。 由 於 清 貧 長 者 津 貼 不 受 歡 迎 , 政 府 唯 有 保 留 向 長 者 發 放 「 生 果 金 」 , 但 清 貧 長 者 每 月 可 額 外 獲 發 約 三 百 元 的 特 別 援 助 , 希 望 使 低 收 入 又 不 獲 發 綜 援 的 長 者 , 得 到 更 多 的 津 貼 。 除 增 加 金 額 外 , 政 府 又 準 備 放 寬 申 領 「 生 果 金 」 的 居 港 年 期 規 定 , 申 領 長 者 毋 須 每 年 最 少 有 一 半 時 間 在 香 港 居 住 , 亦 可 獲 發 「 生 果 金 」 , 使 他 們 領 取 津 貼 後 , 可 長 時 間 居 住 在 內 地 , 加 上 內 地 物 價 較 低 , 這 筆 高 齡 津 貼 更 「 見 使 」 , 但 津 貼 金 額 多 少 , 以 及 整 套 改 善 清 貧 長 者 的 津 貼 計 劃 怎 樣 , 要 在 行 政 長 官 董 建 華 最 新 施 政 報 告 中 公 布 。 雖 然 政 府 放 寬 申 領 生 果 金 的 居 港 年 期 , 讓 長 者 可 在 內 地 度 過 相 對 富 裕 的 生 活 , 但 不 少 長 者 選 擇 返 內 地 原 因 是 以 微 薄 的 積 蓄 和 津 貼 , 根 本 不 能 在 香 港 生 活 , 唯 有 選 擇 到 內 地 居 住 , 而 且 還 要 考 慮 內 地 的 醫 療 問 題 , 不 幸 患 病 時 , 能 否 應 付 內 地 的 醫 療 開 支 , 以 及 內 地 的 醫 療 設 施 能 否 提 供 適 當 的 治 療 等 ; 所 以 , 選 擇 到 內 地 生 活 , 還 要 身 體 壯 健 , 在 內 地 更 要 期 望 少 病 痛 。 社 區 組 織 協 會 主 任 何 喜 華 認 為 , 政 府 單 單 增 加 特 別 津 貼 並 不 足 夠 , 應 研 究 為 長 者 承 擔 房 租 及 醫 療 費 , 並 放 寬 與 家 人 同 住 長 者 申 領 綜 援 的 資 格 。 政 府 早 前 有 計 劃 為 七 十 歲 的 清 貧 長 者 , 若 通 過 資 產 審 查 每 月 申 領 一 千 一 百 元 補 助 金 , 較 「 生 果 金 」 高 出 三 百 元 , 但 獲 發 補 助 金 的 長 者 不 再 獲 「 生 果 金 」 , 令 長 者 變 成 了 受 救 濟 的 低 下 階 層 , 不 再 受 到 尊 崇 及 得 到 政 府 對 他 們 過 去 貢 獻 社 會 的 回 饋 。 安 老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席 譚 耀 宗 事 後 作 出 澄 清 , 強 調 政 府 不 會 取 消 「 生 果 金 」 , 只 是 想 以 另 一 種 方 式 取 代 「 生 果 金 」 , 使 貧 窮 的 長 者 得 到 更 多 的 經 濟 援 助 。 ◆ 文 : 康 兒 圖 : 蘋 果 日 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