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社 聯 的 一 項 調 查 發 現 , 住 在
護 理 安 老 院 及 參 加 老 人 日 間 護 理 中 心 的 長 者 , 患 有
老 人 痴 呆 症 的 原 來 不 少 , 院 舍 在 為 老 年 痴 呆 症 老 人
提 供 服 務 方 面 因 人 手 不 足 及 職 員 欠 缺 適 當 訓 練 下 都
感 到 非 常 吃 力 , 社 聯 建 議 為 痴 呆 老 人 設 立 特 別 服 務
, 確 保 他 們 得 到 適 當 照 顧 。 社 聯 安 老 服 務 部 「 老 年 痴 呆 症 專 責 小 組 」 的 一 項 關 於 老 年 痴 呆 病 者 的 服 務 與 支 援 的 調 查 , 發 現 五 十 七 間 護 理 安 老 院 及 二 十 五 間 老 人 日 間 護 理 中 心 , 共 住 有 二 千 二 百 六 十 多 位 ( 佔 總 人 數 百 分 之 三 十 七 ) 及 二 百 五 十 多 位 ( 佔 總 人 數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二 以 上 ) 的 痴 呆 老 人 。 調 查 發 現 , 居 住 護 理 安 老 院 及 參 加 老 人 日 間 護 理 中 心 的 痴 呆 老 人 平 均 年 齡 八 十 三 及 七 十 七 歲 , 痴 呆 的 程 度 以 中 度 為 最 多 , 居 住 院 舍 的 有 兩 成 行 動 自 如 , 而 參 加 中 心 的 則 有 四 成 , 其 餘 則 需 輔 助 步 行 器 材 或 臥 床 , 而 以 現 有 人 手 編 制 難 於 全 面 照 顧 這 批 老 人 的 需 要 。 負 責 今 次 調 查 的 小 組 主 席 黃 耀 明 表 示 , 調 查 結 果 指 出 大 部 分 患 者 都 有 行 為 問 題 , 例 如 溝 通 困 難 、 遊 蕩 、 疑 心 重 、 個 人 衛 生 問 題 和 煩 燥 不 安 等 , 嚴 重 者 會 失 去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 很 容 易 發 生 意 外 或 做 出 危 險 行 為 , 也 對 院 舍 或 中 心 內 的 其 他 長 者 造 成 騷 擾 。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在 照 顧 這 些 老 人 方 面 服 務 不 足 。 四 成 半 表 示 因 人 手 不 足 , 四 成 則 指 職 員 訓 練 不 足 , 另 外 成 半 至 兩 成 表 示 因 環 境 限 制 。 現 時 全 港 六 十 五 歲 以 上 患 老 年 痴 呆 症 老 人 估 計 有 二 萬 五 千 人 , 八 成 與 家 人 同 住 。 而 是 項 調 查 範 圍 並 不 包 括 私 營 安 老 院 。 政 府 在 今 年 度 的 施 政 報 告 中 , 承 諾 給 每 間 老 人 日 間 中 心 增 加 一 個 個 人 照 顧 員 以 照 顧 痴 呆 老 人 , 又 設 特 別 補 助 金 讓 安 老 院 舍 申 請 以 改 善 服 務 , 然 而 黃 耀 明 表 示 這 都 不 足 以 改 善 服 務 , 因 為 他 們 缺 乏 的 是 專 家 , 而 補 助 金 則 只 是 短 暫 性 質 。 □ 海 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