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六期 | 一九九八年 二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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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逢 佳
節 倍 思 親 , 尤 其 對 於 一 些 親 友 全
在 國 內 , 但 在 港 領 取 綜 援 的 老 人
, 早 日 回 老 家 定 居 更 是 其 新 年 願
望 。 唯 因 現 例 規 定 只 許 領 取 綜 援
金 至 少 三 年 的 長 者 才 可 回 廣 東 省
定 居 , 令 一 批 初 領 綜 援 , 或 欲 往
其 他 省 份 的 老 人 好 夢 成 空 。 今 年 已 七 十 三 歲 的 方 伯 伯 , 妻 子 兒 女 也 在 惠 東 , 為 了 生 計 , 年 輕 時 來 港 打 工 。 由 於 在 港 並 無 依 靠 , 退 休 後 又 沒 有 收 入 , 便 住 在 由 政 府 補 貼 之 社 會 團 體 的 宿 舍 , 靠 綜 援 金 過 活 。 他 謂 每 月 也 會 在 二 千 多 元 的 綜 援 金 中 , 抽 取 部 分 寄 回 鄉 , 自 己 亦 盡 量 每 月 拿 著 僅 有 的 生 活 費 作 旅 費 , 遠 赴 惠 東 , 照 顧 失 明 的 太 太 。 日 漸 年 老 , 方 伯 當 然 希 望 回 鄉 , 與 家 人 安 安 定 定 住 在 一 起 , 結 束 於 七 旬 多 還 要 往 來 港 粵 的 「 頻 撲 」 生 涯 。 他 更 坦 言 二 千 多 元 在 國 內 「 很 見 使 」 , 若 真 的 能 在 那 裡 生 活 , 其 生 活 亦 較 好 過 。 無 奈 自 己 只 於 一 年 多 前 開 始 領 綜 援 , 根 本 不 合 乎 回 廣 東 省 定 居 , 須 有 領 取 綜 援 至 少 三 年 紀 錄 的 基 本 要 求 , 令 他 不 能 願 望 成 真 。 只 領 取 綜 援 半 年 , 同 樣 不 明 及 不 滿 社 會 福 利 署 此 規 定 的 六 十 三 歲 林 伯 , 本 身 更 受 多 一 限 制 , 便 是 回 國 定 居 地 點 只 限 廣 東 省 地 區 , 並 不 包 括 他 的 家 鄉 福 建 省 , 令 他 質 疑 何 時 才 可 回 老 家 定 居 。 事 實 上 , 長 者 定 居 廣 東 省 續 領 綜 援 計 劃 自 去 年 四 月 推 行 至 今 , 社 署 共 接 獲 約 七 百 宗 申 請 個 案 , 並 已 批 出 五 百 七 十 個 申 請 , 當 中 五 百 零 一 人 已 回 到 廣 東 省 定 居 。 社 署 發 言 人 強 調 , 當 初 定 出 申 請 者 要 領 取 綜 援 至 少 三 年 , 是 不 希 望 一 次 過 會 有 大 量 人 提 出 申 請 , 亦 不 想 一 批 早 年 已 回 鄉 養 老 的 長 者 , 專 程 到 港 領 取 綜 援 金 , 濫 用 計 劃 。 發 言 人 不 肯 評 論 目 前 的 數 字 屬 多 或 少 , 只 謂 今 年 四 月 才 會 就 該 問 題 作 出 檢 討 。 不 過 , 香 港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周 永 新 教 授 則 指 出 , 政 府 推 行 計 劃 初 期 , 估 計 全 港 十 萬 名 綜 援 老 人 中 會 有 五 至 六 千 人 合 資 格 參 與 計 劃 , 故 擔 心 難 以 應 付 大 批 申 請 個 案 , 以 至 最 終 以 「 三 年 期 限 」 控 制 申 請 人 數 。 但 事 實 上 不 少 老 人 考 慮 到 國 內 醫 療 、 匯 錢 到 國 內 等 問 題 後 , 便 會 卻 步 , 令 實 際 參 與 者 人 數 大 大 減 少 。 他 認 為 社 署 當 初 的 憂 慮 基 本 上 已 消 除 , 故 可 逐 步 放 寬 現 規 限 至 兩 年 , 最 終 與 國 內 居 民 到 港 滿 一 年 , 便 能 領 取 綜 援 的 規 例 看 齊 。 另 外 , 對 於 擴 大 可 定 居 地 點 , 周 表 示 了 解 到 香 港 政 府 與 福 建 省 官 員 , 就 港 人 在 內 地 所 生 子 女 及 不 同 的 入 境 問 題 一 向 有 密 切 聯 繫 , 故 可 望 在 既 有 聯 絡 基 礎 上 , 該 省 會 成 為 在 港 領 取 綜 援 者 下 個 可 定 居 的 地 點 。 □ 文 : 黃 家 欣 圖 : 天 天 日 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