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 一 月 |
第 329 期 |
回 顧 2004 年 , 安 老 事 務 委 員 在 邁 向 「 老 有 所 養 、 老 有 所 屬 、 老 有 所 為 」 的 政 策 目 標 上 努 力 工 作 。 踏 入 新 階 段 , 我 們 已 釐 定 了 四 個 工 作 策 略 , 以 切 合 長 者 的 未 來 需 要 。 健 康 護 理 香 港 正 面 臨 人 口 老 化 的 挑 戰 , 約 每 4 名 人 口 中 便 有 一 位 長 者 。 有 調 查 指 71.8% 的 長 者 患 有 一 種 或 以 上 的 慢 性 疾 病 , 公 共 醫 療 護 理 服 務 開 支 非 常 大 。 因 此 , 首 要 工 作 是 盡 快 發 展 一 套 全 面 的 醫 護 制 度 , 包 括 推 廣 人 生 階 段 的 健 康 護 理 、 加 強 醫 治 疾 病 和 減 低 引 致 傷 殘 的 機 會 、 推 行 可 持 續 的 長 期 護 理 服 務 系 統 。 政 府 也 會 與 私 營 機 構 加 強 合 作 和 善 用 資 源 , 以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 社 會 發 展 加 強 照 顧 因 空 巢 、 家 人 辭 世 或 缺 乏 獨 立 能 力 的 長 者 、 協 助 他 們 建 立 和 維 持 人 際 關 係 的 支 援 網 絡 。 在 交 通 、 房 屋 和 城 市 規 劃 上 合 作 , 為 長 者 提 供 無 障 礙 出 入 的 環 境 。 經 濟 影 響 要 改 變 現 時 大 部 分 長 者 的 生 活 開 支 只 依 靠 個 人 積 蓄 或 家 人 援 助 的 情 況 , 須 妥 善 推 行 「 三 條 支 柱 」 模 式 , 即 個 人 供 款 的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 無 須 供 款 的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 私 人 儲 蓄 及 投 資 年 金 , 為 長 者 晚 年 的 生 活 做 好 準 備 。 更 新 觀 念 社 會 上 過 於 強 調 長 者 的 依 賴 性 , 而 忽 略 了 他 們 是 社 會 的 一 項 極 大 資 源 。 特 別 是 未 來 的 長 者 群 , 擁 有 較 高 的 教 育 程 度 、 財 產 和 健 康 , 如 能 積 極 參 予 活 動 , 仍 能 幫 助 推 動 社 會 的 發 展 。 所 以 , 正 如 「 康 健 樂 頤 年 」 活 動 , 去 推 動 整 全 的 人 生 觀 , 鼓 勵 市 民 更 好 地 分 配 工 作 、 家 庭 、 學 習 和 餘 暇 時 間 , 健 康 地 進 入 退 休 生 活 。
◆ 譚 耀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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