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因果

* 衞達明 | 2014年07月

  話說上世紀三十年代,邊境對岸一村落中,一家有兄弟三人,大哥當海員隨船出海去了;二哥則在灣仔一酒家中當雜工,三弟年紀尚幼在家鄉唸中學。

  大哥在輪船上當大廚,收入頗豐,在村中為兩弟建屋各一間,並購置田畝和菓園;因不忍二弟T君長期作低層而辛勞的工作,斥資給二弟在油麻地開設一糧食店,並採用在工作中的輪船名字來命名商店。彼此各安所業,各為前程奮鬥。此時,三弟受了校內進步思想號召,北上參軍去了。

  某年西營盤一同業,東家移居越南,另謀發展,將名下商店委託老店伴招人承頂。這位老實人原是T君的大同鄉,乃與之商量頂讓細節,可是T君自感財力不足,正猶豫不決之際,頂讓商店中的掌櫃L君,毅然起來,提議由他擔保。新東家接手後,可將店內大量存貨沽出後,分期攤還,條件要繼續僱用他。T君亦以自己墨水有限,難得原有掌櫃肯予相助,乃一拍即合。招牌照舊,但只在招牌下邊加上某記,以資識別。

  上世紀四十年代初葉,香港北面地區全遭日佔,港方人心惶惶。這時候T君將商店的現金,全部掠空,偕妻前往鄰埠販賣故衣去了。此時居淪陷區的大哥眷屬,避難於新界戚家。兒子則在港島店中居住,掌櫃L君在店舖中擔任指揮工作,既無現金在手,除將舖內貨物出售套取現金外,並將存貨中的米留作居店各人口糧;吃光存米後,將米糠用密篩篩選米碎,用以煮粥給居店各人充飢。幸喜掌櫃L君黃黑兩道都有朋友,所以這時仍能立足西營盤。而且平時顧客,大部份是某離島居民,有時亦取得當地土產接濟,總算捱過三年零八個月香港最黑暗時期。

  和平後,T君攜眷返港,首先接收店舖管理權,而掌櫃L君則義無反顧地慨然將權力及財物移交對方,自己則依舊回復掌櫃應有的工作。而鄰家同業的老闆,在淪陷前夕攜眷離港,店務則付託在他店中作掌櫃的女婿。可是戰後店東已歿,兒子則隻身返港,打算接收其父遺下的商店,自行經營;這位留守店舖的姐夫,寧願補償妻舅一筆現金,商店則拒絕交還。

  交還店舖管理權後的L君,以為留守三年八個月,功勞至大,照樣天真地在他職權範圍內工作。可是L君在淪陷期間與三山五嶽的人物往還,染上抽大煙的惡習,薪金為其他同事兩倍多,不久T君藉口將他辭退。L君人緣甚佳,當時得離島舊顧客收容,後來更受僱於昔日鄰店同業為掌櫃,但不管財政。後來L君因毒癮而離開新工作崗位,最後因貧窮潦倒在離島中身故。

T君接收店舖初期,自己取得許多酒樓及包辦伙食的客人生意,業務蒸蒸日上,其妻亦以老闆娘身份在外炒金。不久大哥從外地回來,要將店舖的商業登記証上加入自己的名字。雖然當初本錢是由他所出,但兄弟情深,只取回一半作罷。大哥因髮妻於日佔時期,失醫去世,回港後另娶一離島女子為繼室,誕下二子一女。

  自從商業登記証中加入大哥名字後,T君自覺不是獨資老闆,放棄向外推廣生意,店裡因任用皇親國戚,受封不受調,業務因之漸形萎縮。與此同時來了一封電報,說三弟正隨軍成功解放中山縣。聞訊後,兄弟相率前往重聚天倫。事隔月餘,電報傳來噩耗,告知三弟在軍營中擦鎗走火,重傷入院。在港兄弟二人,相率乘夜航船由澳門轉往中山,可惜抵埗時,三弟已返魂無術。新婚的弟婦,婉拒來港,願意留在軍旅中服役,原來她是步隊中的電報生。沒奈何,兄弟只攜了一些三弟遺物,黯然回港。

  此時香港政府正鼓勵拆舊建新,新樓商店不受租金管制;至此T君舖位遭拆卸重建,商店因而結束。前些時T君長子因得一外藉議員之助,去了英國做工,後來在當地與一外藉女同事結婚,並由妻子做工,供他讀書取得工程師資格。此時T君可能得兒子助力,全家移民離港去了。數十年後,大哥繼室之幼子成為千萬富豪,是否好人好報,報在子孫,只有天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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