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 四 月 |
第 356 期 |
作 為 盡 心 盡 力 照 顧 病 弱 長 者 的 你 , 若 一 旦 知 悉 長 者 之 頑 疾 治 療 無 望 時 , 可 有 辦 法 面 對 至 親 長 者 如 何 接 納 死 亡 的 事 實 。 首 先 , 護 老 者 必 須 完 全 接 受 事 實 , 故 多 尋 求 專 業 人 士 協 助 , 如 長 者 的 主 診 醫 護 人 員 、 社 工 及 親 友 與 他 們 討 論 , 分 享 意 見 , 以 助 自 己 於 臨 終 前 , 能 夠 渡 過 否 認 、 憤 怒 、 自 責 、 情 緒 化 等 幾 個 階 段 , 真 真 正 正 地 接 受 長 者 將 會 死 亡 的 事 實 。 若 護 老 者 未 能 面 對 至 親 最 愛 將 離 世 的 事 實 , 將 會 被 哀 痛 、 迷 亂 所 困 擾 , 試 問 , 怎 樣 可 以 照 顧 病 弱 者 ? 相 反 地 , 可 能 加 重 長 者 的 苦 痛 呢 ! 長 者 可 能 終 日 不 發 一 言 , 護 老 者 不 應 與 他 一 齊 否 認 事 實 , 這 只 會 剝 奪 他 了 結 心 願 的 機 會 , 亦 會 帶 給 他 無 限 的 苦 痛 與 徬 徨 。 故 護 老 者 可 多 作 陪 伴 , 不 妨 多 作 身 體 接 觸 , 如 輕 輕 拍 他 , 以 示 作 出 諒 解 他 的 情 緒 及 支 持 。 需 知 , 長 者 不 願 接 受 現 實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 護 老 者 可 多 與 他 傾 談 、 細 心 給 他 解 釋 , 以 平 衡 其 情 緒 。 若 病 者 表 示 尚 未 有 工 作 做 妥 時 , 不 妨 與 他 討 論 , 看 是 否 可 助 他 達 成 願 望 , 或 助 他 作 出 妥 善 的 安 排 。 此 時 臨 終 者 多 會 檢 視 自 己 的 一 生 , 若 他 的 情 緒 及 心 願 未 被 關 注 、 獲 得 支 持 、 諒 解 及 鼓 勵 , 在 他 這 一 刻 是 很 重 要 的 。 若 長 者 接 受 死 亡 的 來 臨 , 可 與 他 討 論 死 後 的 安 排 , 如 遺 囑 、 貴 重 物 品 及 財 產 的 分 配 , 以 及 一 切 殮 葬 及 殯 儀 的 安 排 , 以 助 他 可 參 與 及 可 依 他 的 意 願 處 理 身 後 事 。 需 知 , 護 老 者 能 可 與 病 者 一 同 走 過 人 生 最 後 的 日 子 , 助 其 作 好 心 理 準 備 , 減 低 哀 痛 , 當 生 命 終 結 時 , 就 可 以 劃 上 句 號 , 而 可 使 他 無 任 何 記 掛 地 離 世 , 確 是 一 至 佳 的 結 果 。 而 護 老 者 亦 可 免 除 因 感 照 顧 不 周 , 而 自 責 及 無 法 補 償 對 死 者 的 「 失 職 」 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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