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 十 二 月

第 352 期

專 題 安老服務消息 眾言堂 生活小品 松柏延年 綜 合 

    1953 年 12 月 25 日 聖 誕 夜 , 石 硤 尾 寮 屋 區 發 生 一 場 災 難 性 的 大 火 , 導 致 逾 五 萬 人 無 家 可 歸 , 災 民 就 在 附 近 一 帶 的 街 道 , 蓋 搭 簡 陋 的 棚 屋 以 作 棲 身 。

    為 安 置 災 民 , 當 局 成 立 一 個 由 市 政 局 管 轄 的 「 徙 置 事 務 署 」 , 將 災 場 闢 作 「 石 硤 尾 徙 置 區 」 , 在 此 興 建 多 幢 七 層 高 的 徙 置 大 廈 , 居 住 單 位 主 要 分 有 86 、 120 及 240 英 尺 三 種 , 每 人 的 居 住 面 積 約 為 24 呎 , 只 有 公 用 廁 所 及 浴 室 , 對 於 流 離 失 所 的 災 民 來 說 , 不 啻 是 「 天 堂 」 了 。

    石 硤 尾 徙 置 區 , 是 政 府 經 營 房 屋 之 始 。 但 說 到 公 共 房 屋 , 是 以 1948 年 成 立 之 「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 開 其 端 的 , 該 會 於 1952 年 , 建 成 了 位 於 北 角 名 為 「 模 範 村 」 的 首 批 廉 租 屋 。

    此 後 , 政 府 陸 續 在 各 區 興 建 徙 置 屋 宇 , 包 括 黃 大 仙 、 老 虎 岩 ( 樂 富 ) 、 李 鄭 屋 、 大 坑 東 、 大 窩 口 等 地 。 時 至 今 日 , 不 少 這 些 徙 置 區 ( 後 來 改 名 為 「 新 區 」 ) 的 屋 宇 , 已 被 清 拆 重 建 , 現 在 , 又 輪 到 石 硤 尾 的 這 一 批 「 古 物 古 蹟 」 了 。

   

 

◆ 鄭 寶 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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