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 三 月 |
第 343 期 |
患 病 不 適 , 求 醫 治 理 , 得 獲 醫 生 給 予 藥 物 , 依 指 示 服 食 是 必 需 的 , 長 者 可 否 了 解 其 病 情 及 藥 物 治 療 的 性 質 嗎 ? 需 知 , 倘 要 藥 物 有 效 發 揮 其 作 用 , 長 者 實 在 要 知 道 藥 物 的 用 途 。 長 者 必 需 認 識 藥 物 的 針 對 性 ─ 即 是 否 針 對 疾 病 的 根 源 或 是 針 對 其 帶 來 的 症 狀 ? 若 是 針 對 病 源 時 , 需 依 指 示 按 療 程 定 時 服 用 , 因 為 這 類 藥 物 是 用 於 殺 死 引 致 發 炎 的 病 菌 , 長 者 如 因 病 情 一 時 紓 緩 下 來 時 , 便 過 早 停 藥 不 單 不 能 徹 底 消 滅 病 菌 , 更 會 令 病 菌 「 變 惡 」 , 產 生 耐 藥 性 , 令 病 情 不 能 治 理 或 甚 至 惡 化 , 需 醫 生 改 用 更 強 的 抗 生 素 對 付 。 若 醫 生 的 處 方 藥 是 針 對 病 情 帶 來 不 適 的 症 狀 , 以 作 止 痛 、 退 燒 、 收 鼻 水 、 止 暈 、 止 嘔 等 , 於 病 徵 消 失 後 , 長 者 便 可 停 服 。 長 者 亦 需 了 解 所 服 用 的 藥 物 是 否 用 作 預 防 病 情 惡 化 或 作 紓 緩 用 途 ? 若 長 者 患 上 如 高 血 壓 、 高 膽 固 醇 和 糖 尿 病 等 慢 性 疾 患 時 , 是 不 能 按 自 我 的 決 定 而 隨 意 加 減 服 食 的 次 數 和 數 量 的 , 因 為 這 些 病 症 是 要 長 期 服 藥 控 制 , 以 防 止 出 現 併 發 症 ; 可 惜 , 有 些 長 者 誤 會 醫 生 鼓 勵 其 自 行 量 度 血 壓 、 血 脂 和 血 糖 , 以 提 供 於 就 診 時 予 醫 師 更 多 資 料 作 分 析 、 診 斷 及 處 方 , 當 長 者 於 量 度 時 發 現 讀 數 有 所 變 改 , 便 自 行 調 節 藥 物 的 劑 量 , 這 是 十 分 錯 誤 的 ; 因 為 這 些 讀 數 只 供 醫 生 長 期 觀 察 和 仔 細 分 析 方 可 正 確 地 作 出 診 斷 , 作 出 正 確 的 治 理 處 方 。 就 以 服 食 哮 喘 的 藥 物 方 面 , 長 者 必 需 知 道 它 是 有 預 防 和 救 急 紓 緩 兩 方 面 的 療 效 。 用 以 預 防 方 面 , 如 類 固 醇 , 能 緩 和 氣 管 發 炎 , 唯 是 不 能 即 時 抑 制 病 發 , 是 需 要 長 期 服 用 , 方 有 預 防 哮 喘 發 作 之 效 ; 用 以 救 急 方 面 的 哮 喘 藥 , 是 可 用 作 即 時 擴 張 氣 管 , 以 作 紓 緩 病 發 時 的 不 適 。 患 者 是 要 一 併 服 用 , 方 可 控 制 病 情 。 可 惜 , 很 多 長 者 誤 以 為 只 需 服 用 救 急 類 藥 物 便 可 足 夠 , 而 忽 視 預 防 類 , 而 引 來 病 情 惡 化 !
◆ 謝 皓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