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十 二 月 |
第 316 期 |
今 年 十 一 月 尾 、 十 二 月 初 , 政 府 推 出 新 的 安 老 政 策 — 長 期 護 理 服 務 中 央 輪 候 冊 , 將 過 往 所 有 的 長 期 護 理 服 務 申 請 簡 化 , 長 者 只 需 向 統 一 申 請 機 制 進 行 一 次 登 記 , 經 過 健 康 評 估 後 便 會 獲 安 排 接 受 合 適 的 護 理 服 務 。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長 者 服 務 發 展 總 主 任 吳 家 雯 表 示 , 香 港 人 口 不 斷 老 化 , 人 們 的 壽 命 得 以 延 長 , 但 長 者 們 卻 面 對 不 少 長 期 病 患 , 因 此 需 配 合 不 同 的 護 理 安 排 。 在 急 性 護 理 上 由 醫 院 負 責 , 而 長 期 護 理 服 務 分 為 三 類 , 包 括 院 舍 、 日 間 護 理 中 心 及 日 間 醫 院 ; 及 家 居 護 理 。 她 指 出 , 過 往 長 者 申 請 長 期 護 理 服 務 時 , 需 往 不 同 地 方 申 請 不 同 的 服 務 , 而 新 推 出 的 中 央 輪 候 冊 政 策 , 好 處 是 當 長 者 覺 得 有 需 要 使 用 護 理 服 務 時 , 縱 使 未 能 揀 選 出 所 需 的 服 務 , 但 在 統 一 申 請 機 制 登 記 後 , 將 得 到 全 面 的 評 估 , 然 後 按 照 個 別 情 況 而 被 安 排 接 受 最 合 適 的 護 理 服 務 。 吳 家 雯 又 表 示 , 以 往 長 者 申 請 服 務 後 , 待 至 有 名 額 時 才 會 進 行 健 康 評 估 , 而 新 政 策 是 長 者 登 記 後 便 會 作 出 評 估 , 並 隨 即 按 其 需 要 安 排 輪 候 所 需 的 護 理 服 務 , 能 避 免 「 排 錯 隊 」 的 情 況 。 而 且 , 每 位 經 評 估 為 適 合 護 理 服 務 的 長 者 , 都 會 根 據 其 申 請 日 期 , 依 序 編 配 所 需 服 務 。 吳 家 雯 指 出 , 若 長 期 護 理 服 務 的 供 應 量 充 足 的 話 , 新 的 中 央 輪 候 冊 政 策 是 能 夠 縮 短 服 務 的 輪 候 時 間 。 而 經 評 計 後 , 適 合 住 宿 照 顧 服 務 的 長 者 , 在 輪 候 期 間 可 同 時 接 受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 直 至 獲 安 排 入 住 院 舍 ; 至 於 評 估 為 適 合 接 受 住 宿 或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的 長 者 , 在 輪 候 期 間 亦 可 選 擇 接 受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 而 其 住 宿 照 顧 服 務 的 申 請 便 列 作 「 非 活 躍 個 案 」 , 即 暫 不 會 獲 編 配 院 舍 服 務 , 但 日 後 當 長 者 要 求 將 住 宿 照 顧 服 務 申 請 重 新 列 入 活 躍 個 案 時 , 有 關 方 面 便 會 根 據 其 原 本 的 申 請 日 期 作 輪 候 安 排 。 吳 家 雯 建 議 , 長 者 最 重 要 了 解 新 政 策 的 申 請 手 續 , 但 毋 須 抱 著 「 購 買 保 障 心 態 」 , 因 經 評 估 不 需 使 用 護 理 服 務 的 長 者 , 是 不 會 列 入 輪 候 排 伍 。 此 外 , 她 又 提 醒 長 者 們 , 善 用 上 訴 機 制 , 若 自 覺 及 有 理 由 深 信 入 住 院 舍 是 最 合 適 的 , 但 經 評 估 後 不 獲 安 排 接 受 該 服 務 , 可 向 負 責 其 個 案 的 社 工 提 出 上 訴 , 再 交 由 合 資 格 的 評 估 員 重 新 評 估 其 個 案 。 ◆ 黃 寶 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