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在 修 養 上
, 不 講 是 非 , 不 聽 是 非 , 不 問 是
非 , 自 能 減 少 煩 惱 。 在 做 事 中 ,
要 明 是 非 , 要 分 是 非 , 要 斷 是 非
, 才 能 折 服 人 心 。 ( 二 ) 能 吃 虧 , 才 能 成 業 。 能 上 當 , 才 能 做 人 。 能 吃 苦 , 才 能 出 頭 。 ( 三 ) 存 饒 己 之 念 , 則 易 犯 錯 。 有 恕 人 之 心 , 則 不 樹 敵 。 □ 李 曾 超 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