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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經 濟 轉
型 ,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於 九 三 年 初 開
始 為 本 地 失 業 及 轉 業 人 士 舉 辦 各
項 再 培 訓 課 程 , 以 提 升 他 們 的 工
作 技 能 , 並 協 助 他 們 投 身 一 些 新
興 行 業 及 工 種 。 在 九 四 年 初 , 計
劃 更 擴 展 到 年 長 人 士 及 傷 殘 人 士
, 使 不 同 社 群 均 享 有 同 等 權 利 接
受 再 培 訓 。 為 了 加 強 再 培 訓 計 劃 的 成 效 , 政 府 教 育 統 籌 科 近 日 聘 請 了 顧 問 公 司 , 全 面 檢 討 現 有 再 培 訓 計 劃 的 內 容 及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 檢 討 報 告 及 建 議 於 上 月 三 日 正 式 公 佈 , 並 以 一 個 月 時 間 諮 詢 各 界 人 士 的 意 見 。 報 告 書 中 建 議 , 為 了 使 再 培 訓 計 劃 能 更 集 中 為 三 十 歲 或 以 上 , 中 三 或 以 下 教 育 程 度 的 失 業 人 士 及 新 移 民 提 供 訓 練 , 現 有 的 年 長 及 弱 能 人 士 再 培 訓 課 程 , 應 交 由 職 業 訓 練 局 接 辦 。 需 要 全 被 漠 視 以 上 之 建 議 , 表 面 上 沒 有 不 妥 之 處 , 但 據 社 聯 職 業 輔 導 社 長 者 服 務 中 心 的 歐 國 忠 先 生 表 示 : 長 者 再 培 訓 有 別 於 一 般 的 工 作 技 能 訓 練 , 他 們 更 需 要 就 業 前 心 理 輔 導 , 以 加 強 其 轉 業 信 心 及 對 新 工 作 的 適 應 能 力 。 此 外 , 社 聯 職 業 輔 導 社 舉 辦 年 長 僱 員 再 培 訓 計 劃 已 有 三 年 , 各 項 課 程 及 訓 練 模 式 亦 已 上 軌 道 , 而 就 業 安 置 率 也 能 維 持 在 六 成 或 以 上 , 不 少 失 業 的 長 者 在 徬 惶 之 際 , 也 可 得 到 社 會 的 關 懷 和 協 助 。 他 不 明 白 為 何 政 府 卻 要 把 年 長 人 士 像 「 人 球 」 般 , 轉 交 一 個 從 來 沒 有 長 者 培 訓 及 就 業 服 務 經 驗 的 機 構 來 試 辦 呢 ? 由 再 培 訓 課 程 畢 業 同 學 自 發 組 成 的 長 者 學 友 會 主 席 詹 先 生 也 有 同 感 。 他 認 為 年 長 人 士 以 往 曾 為 香 港 的 經 濟 繁 榮 作 出 貢 獻 , 而 且 在 經 濟 急 劇 轉 型 的 時 候 , 他 們 亦 是 最 受 影 響 的 一 群 。 作 為 香 港 市 民 的 一 份 子 , 為 什 麼 年 長 人 士 竟 不 能 如 其 他 年 齡 人 士 或 甚 至 新 移 民 一 樣 , 可 享 有 接 受 再 培 訓 及 分 享 再 培 訓 資 源 的 權 利 呢 ? 再 者 , 對 於 以 上 建 議 , 檢 討 報 告 書 中 根 本 沒 有 提 出 明 確 的 理 據 , 也 沒 有 清 楚 劃 職 業 訓 練 局 是 否 願 意 及 如 何 接 辦 有 關 課 程 。 作 為 主 角 的 年 長 人 士 , 在 過 程 中 亦 沒 有 受 到 充 份 的 諮 詢 。 這 事 件 可 以 反 映 到 政 府 只 視 年 長 人 士 為 邊 緣 社 群 , 有 資 源 時 便 把 他 們 納 入 服 務 範 圍 ; 缺 乏 時 , 便 將 他 們 摒 於 門 外 ! 年 長 人 士 的 權 益 如 此 不 受 重 視 , 這 似 乎 與 政 府 近 日 倡 議 的 平 等 機 會 及 取 消 年 齡 歧 視 政 策 背 道 而 馳 。 盼 政 府 在 落 實 有 關 建 議 的 時 候 , 必 須 要 三 思 而 行 , 否 則 定 必 遭 社 會 大 眾 的 非 議 。 □ 歐 社 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