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遇騙記

* 衞達明 | 2015年02月

  自己一向以為精明機警,怎料也會陰溝翻船。自嘲老虎也有瞌眼時;誤用自己的惻隱之心和矜憫救人的意念,致蹈覆轍。

  事情是這樣的︰2014年11月初旬,承外甥女阿芝邀請,返回家鄉吃她的拿手廚藝炆羊肉。翌晨在當地著名酒家飲早茶,期間邀她的母親(是我的妹子)和幼弟阿東共同品茗,彼此暢談甚歡,並冀來年多點回鄉,以暢叙親情。之後,我帶着滿懷喜樂乘火車返港。

  一星期後,早上突然來了一次電話,接聽之下,對方操著帶有鄉音的本地話,問我:「你估吓我係邊個?」對方言語,頗像我外甥阿東。於是答道:「你帶有鄉音是否阿東呀?」對方立即說:「你真好嘢,一估就中。」我跟着問他:「你現在何處?來了香港嗎?」他答道:「還未,現在深圳,我與朋友前來,有人在深圳買了樓,今日與朋友前來深圳參加另一友人結婚宴會,明天才往香港,屆時要你帶我去遊海洋公園;不過我目前電話轉了,中港可用的和單在大陸可用的現在告訴你請抄下,以便聯絡。」「好的,反正明天得閒,我當然要盡地主之誼。」

  翌晨八時許,那類似阿東口音的人來電話;我問他:「阿東,你現身在何處?」「我有麻煩,不過你要嚴守秘密,不要告訴別人,猶其是我母親和妻子,甚至兄弟姊妹也不要洩漏」。「你究竟為何事如此嚴重?」「昨晚飲完喜酒與朋友在深圳唱K,邀女子陪伴,不料那女子將搖頭丸混入酒中,我在不知不覺中飲了,湊巧那時公安來查牌,我與朋友齊齊被抓去派出所,驗小便,驗出尿液中含有搖頭丸成份,遂被拘留。舅父你在深圳公安機關有人認識嗎?」「冇。」「我現在託人向有關人等探討,要求放人,結果傳回答案,每人要給人民幣二萬元,才肯放人,否則上堂後,判去戒毒所戒毒三個月或半年不等,舅父你要救吓我!」我知阿東在家鄉承包有二十多間小商店,每月收入萬零二萬;不過內地收租人,要負責,若出租舖位有渠塞,燒保險綫甚至燈泡燒綫,也要找收租人辦妥。今次如果不理他,讓他入戒毒所,三個月或半年,他的承包二十多間小商店怎麼辦?想到這裡一時動了憐憫和惻隱之心,而且份屬甥舅,何忍他沉淪下去,於是告訴他:「我現時銀行僅有二萬元左右,實不夠兌換人民幣二萬。」「那也好,你可兌換人民幣一萬六千元給我,以應急需。你可否馬上前來深圳?」「好的,最快也要在十點後,你拘留在那裡?」「你到深圳後,打電話給我時才告知你。」

  我在銀行提款人民幣一萬六千元,乘車直奔深圳,在行車過程中,他來了五、六次電話,關心我是否攜款前來深圳。在羅湖站給他電話時,問他拘留所所在,他說:「過了關,才告訴你。」「你如此神秘,我轉頭回去了。」「你回去咪回去喇。不過既然你已來到,何必回去,地點是在布吉派出所。」

  到了布吉派出所,向詢問處查詢,那當值的公安員說:「吸毒被捕的,不准擔保。」沒奈何步到外邊,再電阿東,他說:「你既然來到,何不將錢存入銀行,錢一到位,我就可以出來。」當時我心在想,既然攜款來到,目的是救贖外甥令他脫離苦海、回復自由生活,於是依他所說將錢存入布吉中國建設銀行,轉入佛山的帳號,然後再返回布吉派出所,在附近撥電話給他。他說:「待他收到款後,我就可以出來,你可以回去了。」

  待返家後,阿東復來電話,說:「同行友人,籌不到款,求你再借港幣五千元,我寧願跪响度求你,如果你身邊沒錢,可向熟人暫借,只要我出來,就可以發還你……。」我一時心軟,答應了,於是訛稱向鄰居兩伙人家,才借得五千元,「我明天無暇前往深圳,怎麼辦?」他說:「我告知一銀行戶口,照入款就得。」這帳戶與昨日的不同姓名、地址在廣州雲景區的中國銀行,辦妥後再致電給他。不久他復來電話說:「今天星期六主管人休息,要待星期一才辦理。」

  星期一早上,那冒認阿東的再來電話,說:「現在海關,因行李有違禁物被海關扣查,要罰款幾千元,可否幫幫忙,給我籌措。」這時候我腦筋醒覺,海關祇沒收違禁品,沒有當場罰款之理,於是對他說:「我已傾囊幫助,實在沒有辦法。」他收綫後,我覺得事有可疑,乃致電阿芝,才將此事揭開,知道我今次受騙。

  事後我檢討過程,假如我當日一定要將錢交阿東親手接收,這樣就不致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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