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零 零 二 零 零 二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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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府 在 二 ○ ○ 一 年 施 政 報 告 及 二 ○ ○ 二 年 財 政 預 算 均 表 示 需 控 制 開 支 , 為 長 者 而 設 的 社 會 保 障 項 目 需 作 檢 討 , 負 責 檢 討 的 衛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長 楊 永 強 亦 在 報 章 專 訪 中 表 示 需 運 用 資 源 協 助 最 有 需 要 人 士 , 並 以 「 若 首 富 領 取 高 齡 津 貼 , 會 剝 削 其 他 人 」 作 例 子 , 引 起 長 者 擔 心 政 府 取 消 高 齡 津 貼 ( 俗 稱 生 果 金 ) 或 將 「 生 果 金 」 與 綜 援 金 合 併 , 引 入 入 息 審 查 。 這 些 估 計 的 變 動 涉 及 全 港 超 過 四 十 五 萬 長 者 的 福 利 及 影 響 長 者 長 遠 的 權 益 , 社 會 各 界 極 度 關 注 , 長 者 產 生 很 多 疑 慮 , 多 個 新 長 者 聯 合 組 織 亦 因 而 催 生 , 向 政 府 表 達 意 見 及 提 出 質 詢 。

罕 見 民 意   一 呼 百 應 

    自 本 年 四 月 至 七 月 期 間 , 民 間 團 體 與 政 府 爭 議 不 斷 , 安 老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席 譚 耀 宗 亦 在 七 月 十 四 日 星 島 日 報 訪 問 公 開 表 態 , 提 出 「 作 為 主 席 , 與 長 者 共 進 退 , 若 政 府 未 作 廣 泛 諮 詢 取 消 『 生 果 金 』 , 他 會 辭 去 公 職 以 示 抗 議 。 」 

    而 立 法 會 福 利 事 務 委 員 會 亦 於 七 月 十 五 日 召 開 特 別 會 議 , 邀 請 十 個 長 者 及 民 間 關 注 團 體 發 表 意 見 , 當 日 會 議 並 通 過 議 案 「 反 對 將 綜 援 金 及 高 齡 津 貼 合 併 處 理 , 並 建 議 政 府 應 就 對 長 者 提 供 財 政 援 助 政 策 作 全 面 檢 討 。 」

    由 於 多 個 團 體 均 要 求 與 負 責 檢 討 的 衛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長 楊 永 強 對 話 , 楊 局 長 於 七 月 廿 六 日 主 動 約 見 出 席 立 法 會 的 民 間 團 體 會 面 , 而 其 中 一 個 團 體 「 全 港 爭 取 長 者 權 益 聯 合 行 動 」 亦 於 七 月 廿 九 日 舉 辦 公 聽 會 , 表 達 長 者 立 場 。 在 七 月 期 間 , 因 應 上 述 事 件 , 多 個 團 體 向 報 界 發 聲 明 , 在 會 場 附 近 請 願 , 並 要 求 與 局 長 公 開 對 話 。

    「 對 長 者 提 供 經 濟 援 助 政 策 」 檢 討 在 過 去 三 個 月 鬧 得 熱 烘 烘 , 政 府 官 員 多 次 表 示 有 關 政 策 改 變 未 有 具 體 計 劃 及 時 間 表 , 只 是 針 對 人 口 老 化 問 題 早 作 準 備 。 

    對 長 者 提 供 財 政 支 援 , 並 非 單 一 計 算 開 支 的 數 學 問 題 , 是 揭 示 對 長 者 認 許 的 社 會 共 識 而 訂 立 的 社 會 政 策 議 題 , 亦 是 問 責 制 度 下 的 政 治 現 實 。 在 過 去 三 個 月 中 , 民 間 出 現 多 個 新 組 織 , 過 去 較 沉 默 的 團 體 亦 主 動 發 表 意 見 , 爭 取 對 政 府 及 決 策 者 的 影 響 , 在 現 今 政 府 需 「 民 意 在 握 」 、 「 急 民 所 急 」 的 年 代 , 上 述 民 間 團 體 的 動 向 , 值 得 關 注 , 本 文 試 圖 從 十 個 民 間 團 體 在 立 法 會 福 利 事 務 委 員 會 發 表 的 意 見 ( 註 一 ) 及 多 次 社 會 行 動 的 現 象 ( 註 二 ) , 提 出 一 些 重 要 的 觀 察 和 分 析 , 作 為 政 府 及 民 間 團 體 下 一 階 段 討 論 的 參 考 。 

「 生 果 金 」 的 敬 老 共 識 

    衛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長 楊 永 強 表 示 , 翻 查 資 料 , 政 府 在 七 三 年 設 立 「 生 果 金 」 以 來 , 是 有 見 於 長 者 的 特 別 需 要 , 提 供 財 政 支 援 , 在 被 追 問 有 關 敬 老 涵 意 時 , 局 長 表 示 政 府 提 供 服 務 給 長 者 , 一 定 是 敬 老 。

    「 敬 老 」 問 題 的 重 要 , 是 在 於 如 果 社 會 認 許 長 者 過 去 對 社 會 貢 獻 , 晚 年 又 沒 有 退 休 保 障 , 敬 老 的 回 饋 就 是 毋 須 審 查 , 透 過 申 請 即 可 領 取 津 貼 。 反 之 , 則 政 府 引 入 入 息 審 查 , 將 領 取 長 者 分 類 作 不 同 款 額 的 津 貼 , 與 現 時 綜 援 無 異 , 即 使 政 府 不 將 兩 者 合 併 , 亦 已 變 相 一 體 化 。 如 果 「 生 果 金 」 作 入 息 審 查 , 部 份 長 者 會 失 去 領 取 資 格 , 根 據 香 港 經 濟 日 報 訪 問 香 港 大 學 教 授 周 永 新 的 報 導 估 計 , 逾 十 萬 長 者 將 無 法 領 取 , 而 有 關 資 源 將 撥 予 其 餘 三 十 萬 長 者 增 加 津 貼 , 與 敬 老 意 向 反 其 道 而 行 , 有 趣 的 是 , 不 知 這 三 十 萬 長 者 是 否 願 意 以 剝 奪 其 他 十 萬 人 的 津 貼 換 取 自 己 津 貼 的 增 加 ? 

    從 民 間 團 體 在 立 法 會 公 開 發 表 的 立 場 書 顯 示 , 十 個 團 體 在 「 生 果 金 」 是 社 會 對 長 者 的 回 饋 , 毋 須 入 息 審 查 , 津 貼 額 亦 不 可 削 減 的 立 場 是 完 全 一 致 的 , 民 意 非 常 明 確 。 至 於 政 府 表 示 在 政 策 文 件 上 「 生 果 金 」 設 立 沒 有 「 敬 老 」 字 句 , 則 是 自 「 生 果 金 」 設 立 三 十 年 歷 史 上 , 政 府 與 民 間 一 項 最 大 「 誤 會 」 。 事 實 上 , 當 三 十 年 來 不 斷 有 人 提 出 「 生 果 金 」 是 敬 老 時 , 過 去 政 府 從 未 提 出 「 不 是 敬 老 」 的 言 論 。 

    就 「 生 果 金 」 安 排 , 亦 有 多 個 團 體 提 出 增 加 津 貼 額 , 降 低 領 取 年 齡 限 制 , 取 消 長 者 離 港 日 數 限 制 , 反 對 與 綜 援 合 併 處 理 , 並 促 請 政 府 放 寬 與 家 人 同 住 長 者 申 請 綜 援 的 限 制 , 政 府 提 供 醫 療 收 費 優 惠 等 , 這 些 意 見 , 均 是 政 府 在 政 策 檢 討 時 需 考 慮 的 重 要 民 意 基 礎 。

    值 得 留 意 的 是 這 十 個 團 體 除 超 過 三 十 個 長 者 團 體 外 , 亦 包 括 社 會 服 務 機 構 、 工 會 、 街 坊 組 織 和 社 工 , 他 們 代 表 的 並 不 只 是 長 者 民 意 , 亦 代 表 年 青 具 生 產 力 者 對 長 者 的 承 擔 , 如 果 「 回 饋 長 者 , 繼 續 提 供 毋 須 入 息 審 查 的 津 貼 」 是 社 會 的 共 識 責 任 , 政 府 應 支 持 社 會 的 敬 老 現 象 。 而 政 府 官 員 在 出 席 立 法 會 福 利 事 務 委 員 會 上 亦 明 確 表 示 「 『 生 果 金 』 演 變 至 今 , 大 家 有 敬 老 共 識 含 意 , 政 府 檢 討 政 策 會 考 慮 。 」 相 信 楊 永 強 局 長 不 會 令 長 者 及 社 會 失 望 。

「 全 民 退 休 保 障 」 的 訴 求 

    在 提 交 意 見 的 十 個 團 體 , 其 中 五 個 團 體 均 促 請 政 府 在 世 界 銀 行 提 出 的 三 支 柱 , 即 現 時 社 會 保 障 、 強 積 金 及 自 願 存 款 以 外 , 重 新 考 慮 全 民 退 休 保 障 制 度 , 以 回 應 因 經 濟 低 迷 , 強 積 金 未 成 熟 或 未 能 發 揮 功 能 時 , 為 現 時 長 者 提 供 即 時 現 金 支 援 , 並 刺 激 內 部 消 費 和 帶 動 本 土 經 濟 。 這 些 團 體 均 提 出 政 府 面 對 人 口 老 化 , 應 設 立 全 面 退 休 保 障 制 度 , 參 考 其 他 國 家 , 透 過 「 即 付 即 收 」 或 其 他 社 會 融 資 方 法 為 長 者 提 供 援 助 , 而 在 未 確 立 全 民 退 休 保 障 前 , 應 維 持 現 時 高 齡 津 貼 制 度 ,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正 展 開 有 關 研 究 , 相 信 在 較 後 可 推 出 公 開 討 論 。

廣 泛 諮 詢   消 除 民 怨 

    七 月 份 報 章 報 導 長 者 團 體 發 動 多 次 社 會 行 動 , 包 括 請 願 、 發 聲 明 和 舉 辦 公 聽 會 , 重 點 除 表 達 對 「 生 果 金 」 檢 討 的 意 見 外 , 矛 頭 亦 針 對 未 能 與 楊 永 強 局 長 公 開 對 話 , 反 映 在 問 責 制 度 下 , 政 府 必 須 設 立 廣 泛 諮 詢 渠 道 , 而 問 責 局 長 和 決 策 委 員 會 必 須 面 對 「 消 除 民 怨 , 政 策 才 能 順 利 推 行 」 的 政 治 現 實 。 
    局 長 誠 然 不 能 隨 時 應 邀 出 巡 會 面 , 但 既 然 政 府 表 示 有 關 政 策 檢 討 並 非 迫 在 眉 睫 , 政 府 有 責 任 制 定 及 公 佈 檢 討 政 策 的 時 間 表 , 主 動 組 織 廣 泛 諮 詢 渠 道 , 定 期 邀 請 所 有 的 民 間 團 體 , 作 公 開 和 互 動 的 討 論 。 中 央 層 面 可 考 慮 在 每 次 安 老 事 務 委 員 會 前 安 排 主 席 及 局 長 與 團 體 會 面 , 聽 取 意 見 。 地 區 層 面 可 透 過 區 議 會 組 織 公 開 會 議 , 安 排 局 長 巡 迴 與 地 區 長 者 會 面 。

    民 間 團 體 亦 可 趁 此 階 段 , 加 強 深 化 對 長 者 及 年 青 一 代 的 資 訊 教 育 , 協 助 掌 握 涉 及 的 數 據 和 方 案 , 搜 集 意 見 , 並 積 極 爭 取 與 各 政 黨 及 決 策 者 的 交 流 和 支 持 。 而 團 體 間 亦 可 考 慮 設 立 定 期 交 流 平 台 , 促 進 彼 此 共 識 和 合 作 。 

    面 迎 老 化 社 會 所 需 的 政 策 改 革 , 香 港 需 要 足 夠 的 民 意 基 礎 , 只 有 具 社 會 共 識 的 政 策 才 能 安 定 社 會 , 促 進 和 諧 , 並 發 揮 中 國 優 良 的 尊 老 文 化 , 這 些 都 是 為 政 者 和 市 民 大 眾 的 心 願 。 

    註 一 : 提 交 意 見 予 立 法 會 福 利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的 團 體 包 括 老 人 權 益 促 進 會 、 香 港 工 會 聯 合 會 社 會 政 策 委 員 會 、 老 人 權 益 中 心 、 爭 取 長 者 福 利 聯 合 行 動 組 、 香 港 長 者 協 會 、 關 注 綜 援 檢 討 聯 盟 、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 街 坊 工 友 服 務 處 、 香 港 家 庭 福 利 會 ( 九 龍 城 ) 長 者 中 心 時 事 先 鋒 隊 和 香 港 社 區 組 織 協 會 , 有 關 意 見 書 可 在 立 法 會 網 頁 中 下 載 。 

    註 二 : 長 者 團 體 在 二 ○ ○ 二 年 七 月 多 次 社 會 行 動 可 從 七 月 份 各 報 章 報 導 及 松 柏 之 聲 報 導 中 參 考 詳 情 , 行 動 中 涉 及 接 近 三 十 個 長 者 團 體 參 與 。 

 

◆ 藍 宇 喬   老 人 權 益 促 進 會 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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