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首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的 施 政 報 告 中 , 提 出 要 求 房 屋 局 與 房 委 會 研 究 向 長 者 提 供 租 金 津 貼 , 給 公 屋 輪 候 冊 上 九 千 多 位 長 者 住 戶 可 選 擇 在 獲 取 租 金 津 貼 後 自 行 選 擇 居 住 地 區 或 在 無 公 屋 供 應 之 地 區 居 住 , 有 關 計 劃 在 立 法 會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提 出 討 論 , 其 中 有 關 計 劃 之 理 念 及 建 議 細 節 頗 引 起 爭 論 。
租 金 津 貼 計 劃 的 理 念 源 自 以 金 錢 津 助 向 私 人 市 場 租 住 房 屋 , 此 計 劃 亦 一 直 強 調 予 長 者 多 一 頂 建 擇 , 使 長 者 可 選 擇 於 熟 悉 環 境 中 居 住 , 但 長 者 現 時 聚 居 之 地 如 西 環 、 灣 仔 、 土 瓜 灣 及 油 麻 地 等 市 區 地 段 , 政 府 均 沒 有 大 量 興 建 公 屋 預 算 , 這 些 地 區 的 長 者 要 實 踐 上 述 理 念 , 根 本 沒 有 選 擇 在 原 本 地 區 居 住 機 會 , 租 金 津 貼 計 劃 亦 成 為 政 府 拒 絕 在 上 述 「 地 王 」 發 展 公 屋 的 藉 口 , 剝 削 了 長 者 在 這 些 地 區 居 住 公 營 房 屋 的 權 利 。
在 租 金 計 劃 細 節 方 面 , 亦 有 很 多 具 爭 議 之 處 。 首 先 是 津 貼 金 額 , 獨 居 長 者 只 獲 一 個 五 百 元 上 限 津 貼 , 而 長 者 亦 必 須 承 擔 一 千 元 租 金 。 對 於 一 些 非 綜 援 的 長 者 , 一 千 元 佔 據 了 他 們 一 個 月 大 部 份 生 活 費 , 租 金 津 貼 計 劃 既 為 體 恤 貧 困 長 者 而 訂 定 施 政 措 施 , 到 頭 來 可 能 令 計 劃 中 受 惠 者 更 受 貧 困 所 迫 , 以 二 千 五 百 元 可 以 在 市 區 租 住 的 獨 立 設 施 單 位 比 較 公 屋 各 項 建 築 水 平 及 服 務 設 施 配 套 安 排 , 簡 直 不 能 相 比 ; 因 此 , 替 代 的 功 能 存 在 不 公 平 的 安 排 。
在 租 金 市 場 方 面 , 外 地 很 多 類 似 計 劃 的 經 驗 反 映 市 場 會 因 應 租 金 津 貼 上 限 調 整 , 令 計 劃 受 惠 者 以 上 限 價 格 使 用 廉 價 服 務 , 計 劃 中 最 大 得 益 者 變 為 地 產 商 , 而 政 府 亦 因 應 自 由 市 場 不 干 預 政 策 , 無 從 監 察 。
長 者 租 金 津 計 劃 細 節 正 展 開 諮 詢 , 可 喜 的 是 當 局 在 諮 詢 初 期 已 從 善 如 流 , 讓 長 者 可 在 參 加 計 劃 後 仍 保 留 公 屋 輪 候 資 格 , 這 些 更 易 , 足 見 長 者 參 與 及 反 映 意 見 的 重 要 。 希 望 更 多 長 者 關 注 這 個 計 劃 及 加 入 討 論 , 發 表 用 者 意 見 , 為 特 區 「 晚 情 」 創 造 一 個 安 樂 居 。
◆ 藍 宇 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