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與理信

*黃翠雲 | 2007年04月

迷信與理信
*黃翠雲

  宗教的迷信五花八門,有玄學的、道學的、神學的、佛學的,那是心理學和精神寄託至高無上的哲學的延伸。

  宗教信仰應是薰陶身心的,是養性向善的,是修養道德的,也是自我安慰的心靈寄託,是屬於精神的,高潔的,也是超然的。我們信仰宗教,但不反對不信的人,沒有信仰是個人的自由,我們沒有理由,要人家一定要信,或規限要信那一種。

  但是過份狂熱的宗教迷,不管甚麼人,甚麼理論,甚麼信仰,違背了與他們共同的意念,就要反對。沒有解釋,不講理由,為反對而反對,不服氣就送你一顆炸彈吃。這種「迷」,會給社會帶來災害,帶來苦難,帶來不安。我們不需要這種形式的「迷」,只要理智的信仰,選擇最合自己意念的宗教,不是迷惑於非理性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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