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籠屋」以外

* 黃翠雲 | 2011年06月

  那天路經報攤,在琳瑯滿目的八卦雜誌堆中,映入眼簾的那斗大的「棺材房」三個字,下有鮮血般紅底「悲慘世界」四個白色字體的封面,往上看是一個赤着上身,側躺着的男子,我以為又發生了甚麼人命關天的大事了!

  購物回家後,柜臺上放報紙雜誌的角落,也出現了這本周刊,這是媳婦每周必買的讀物之一,我好奇地翻閱了。原來「籠屋」以外,還有「新天地」!「棺材房」、「劏房」多麼觸目驚心的名詞啊,比「籠屋」更恐怖、更離譜!

  民生四大要目:衣、食、住、行,「住」在香港竟成為耻辱問題。據記者深入九龍重災區(深水埗)了解,棺材房似停屍間,滿佈木虱,住客不能在房間站立或坐着,必須躺着,出入也要像動物般爬來爬去,彷如穴居者,而且一個廁所供十多人用,沒有活動空間可言。 

  據說該區區議員也不知區內有棺材房的存在,何況政府高官耶?最諷刺的是,在這樓價高企,全港最貴的竟是這些呎租高達三百元的「「棺材房」,而非山頂豪宅!社會最下階層的卻捱最貴的租,不荒謬又悲慘嗎?

  政府三大部門皆卸責,規管不了這種畸形及不人道的居住環境。而那些只知走法律罉求財的無良者,不向富裕者求,偏向弱勢群中取,無異「在乞兒兜拿飯吃」,跟「紫荊俠」相比,能不愧哉!雖然,對有需要一棲身之地的勞苦大眾而言,是他們的「大救星」,令們不致露宿街頭。但是,出租者可以賺少些,改善一下惡劣的衛生環境,則功德無量矣!

  魯迅說舊社會是吃人的社會,他可知道新社會仍如是也。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