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何價*衞達明 | 2014年09月話說上世紀四十年代,和平後,在一片歡呼聲中,香港各行各業,陸續復原,因香港淪陷而避居內地的香港居民,亦及時返港,重操故業。這時候一位M君和W君,雖然前一位有宗教信仰,後一位是沒有的。他們志趣相投,因而合作在街市經營家禽業務。恰在這時M君的女婿H君因日本無條件投降,從前綫退役回來,安排他在街市商店中任職。將原有給工友作宿舍的樓宇,改作女婿及其家眷的居所,工友們則各尋住處。這間前工友宿舍,是由公司支付租金,現在也如是。 W君與M君本是多年好友,彼此友誼深厚,互不猜疑。M君年齡較長,不參與店務,完全信任女婿主持經營,W君除主理往欄商處買貨及簽支票外,其餘一切店務、亦任由H君獨行獨斷處理。廿多年來,雖然這間商店,是股份生意,但W君從未接過H君的月結或年結報告;生意盈虧,無從得知。不過W君上午買貨回來後,則幫助店中雜務,早晚兩餐,亦在店中與工友們共同進膳。 八十年代有一家有宗教背景的酒家,亦是這商店的顧客,因欠貨款過多,無法清還,被H君接管,繼續營業,自己負責酒家採購工作。原來酒家的採購主管,是一肥缺。一切供應商要向他進貢或回佣的;因此H君收入豐富,亦於此時購置樓字,以租金收入供樓會。W君是否知道,不得而知。 某天W君索取支票清找來貨結款,H君竟說銀行中沒有足夠存款支付。因無錢找來貨帳項,來貨商自然不再供應貨物,商店因而停業。W君讀書不多,不懂查核賬簿,收入亦僅限街市有股份的商店出糧,無餘款聘請律師;只得帶着兩袖清風,黯然啣着兩眶熱淚離開街市;後得親戚引帶,移民美國。 這時候M君早已去世,H君有宗教的教會支持,據云:有教會長老貸款給他,商店得以繼續經營下去。而當時中東某國及沙地阿拉伯、以同一宗教信仰指定屬下航空公司,要在H君經營的家禽商店,供應所需,生意更形興旺。這時H君的長次兩子亦已中學畢業,亦由教會推薦在香港某大集團公司安排在同區寫字樓工作,公餘之下,並來街市幫手。這時H君已一統山河,面團團作大老闆了。由此觀之,所謂信義,到底要有法律保障,不同戰前商人「牙齒作金使」,為今則大多數人黃皮樹了哥,不熟不食。你的寬厚待人,人家當你羊羖(音古)而已!寄語香港青年,當你看過此篇故事後,好好引以為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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