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哺之義

* 黃翠雲 | 2011年05月

  大女兒從小就很獨立,有理想。記得她在求學時期,曾想過行醫濟世,要到非洲等最需要醫療的落後地區去,為人服務。因為她是虔誠的基督徒,受基督的博愛而引發的理想。這是一般年輕人,發自真誠的大願。

  然而,有時候,理想是要向現實低頭的。在她有了愛人、家庭、兒女之後,現實就容不下理想了。扶老攜幼,要為生活,為家庭責任而活,不能為他人抽身而不顧至親,這是違反倫常、人性的。 

  她做事有條理,樂於助人,做應做的事,是她的本性。學業成績也不錯,兄弟都不如她。甚至可為兄弟之師,他們不懂的就問她,信賴她,有事就求助於她。 

  她乖巧聽話,記得有年春節,弟弟因腳傷打了石膏,不便走動,不能跟我們一起到外婆家拜年。她一個人留下,整天陪着弟弟,毫無怨言。最難得的是在祖母髋骨裂傷,手術後臥牀養傷,後期更因退化至連握湯匙的手力也沒有的時候,每餐都是由她親自餵稀飯給祖母吃。她也毫無怨言,認為是她應該做的事。那時她只有八歲而已!我說祖母在她嬰孩時期,也是這樣每天餵她吃麥片粥的,現在反哺祖母是孝行啊!

  她成長後,對父母、翁姑,無分彼此,克盡女兒、媳婦之職,從無懈怠,我也與有榮焉!

  孝經云: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她真的做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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