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替* 邱可珍 | 2011年04月最近,審計署為一所非牟利社福機構進行評審後,要求社會福利署把報告書由其中部份建議發給有關社福機構作為參考及希望採用。 其中一項是要求機構董事會制訂董事的任期。雖然非牟利機構的董事都是義務的,他們來自各行各業,但並不表示這樣就可以無限期留任。 訂下董事的任期是必須的,因為這樣才可以出現交替的情況,讓不同行業的有心人士有機會為社會服務。 現代社會轉變得很快,應變措施也要不斷推陳出新,新思維不能缺少。無論一個人多麼聰明,隨着年齡增長和健康衰退,思想和反應總有慢下來的一天,所以退下來,把位置讓給新一代是很自然的一回事。 培養接班人是每個人都應該做的事。試想想,我們不也是由年長些的人培養出來接班的嗎?今天,我們也當以身作則。 每個人的才幹和恩賜都不同,只要盡了力服侍就夠了,千萬不要戀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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