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家* 黃翠雲 | 2014年07月自從台灣回港定居,俗云:老來從子,兩老遂與長子一家同住,弄孫為樂。不覺一晃多年,有感物換星移,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及至去年七月,由於獨居的幼子,身體出了毛病,需開腦大手術,為了照護他,必須與他同一屋簷下。因此,我便有了兩個家,從此東家走走,西家走走,但凡假日我們都會走在一起,相聚無間,其樂也融融。 今年暑假,幼子的獨生女從美國返家,適逢舊居租約期滿,幼子早已有置業計劃,經奔波籌謀,機緣巧合下,選購了跟兄長同一屋苑的單位。遙遙相距,又似近在咫尺,兄弟兩家既可互相呼應,小孫女也不用常常問我:「嫲嫲,我好掛住妳!你甚麼時候回家來?」我總是說:「我有兩個家呢,就是妳的家和叔叔的家!」 今次搬家,我輕鬆得多,如外遊般行囊簡便。因為數十年來,我都奉行日本山下英子所倡「雜物管理斷捨離」的做法,所以身外物不多。倒是幼子父女倆的家檔可不少!他們要捨棄不少積累多年的物品。他愛好收藏的音響古董也割愛了;女兒從小收藏大大小小的毛公仔、紀念品、雜物多不勝數,她也必要作一番費心思的抉擇!新居確實容不下那麼多呢! 父親節那天,我們又去探「爺爺」。我默默地告訴「他」:老伴,現在我有兩個家呢,「你」在天家開心嗎?(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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